概念界定 “不让企业迁出”是一个具有特定语境的经济与社会治理术语,它并非指代物理层面上的强制性禁锢,而是指地方政府或相关主体,通过一系列综合性政策措施与营商环境优化手段,旨在增强区域吸引力、化解企业外迁动因,从而将优质企业主体稳定留在本地持续经营发展的战略导向与行动集合。这一概念的核心,在于从“堵截”思维转向“疏导”与“挽留”思维,其目标是构建一种企业自发自愿扎根发展的良性生态。 核心目标 该举措的根本目标在于维护和壮大本地经济的根基与活力。具体而言,首要目标是稳定地方税源与财政收入,保障公共服务的可持续投入。其次,是为了保住关键的就业岗位,维护社会稳定与民生福祉。更深层次的目标,则在于保全完整的产业链条与产业集群,避免因龙头或配套企业的流失导致产业生态断裂,从而巩固区域经济竞争力,并促进本地产业的转型升级与创新发展。 主要特征 这一战略呈现出几个鲜明特征。其一,它是系统性的工程,绝非单一政策可以达成,而是涉及产业、人才、金融、土地、政务服务等多维度的协同。其二,它具有显著的预防性与主动性,强调在日常经营中及时发现并解决企业困难,而非等到企业提出外迁意向时才被动应对。其三,它建立在尊重市场规律和企业自主选择权的基础上,主要通过提升自身吸引力来增强企业的“黏性”,而非设置行政壁垒。 常见误区 需要澄清的是,“不让企业迁出”不等于地方保护主义或市场分割。它不意味着使用非市场手段强行阻拦,也不是对低效落后产能的无原则保护。相反,其真正内涵是创造一个比其他地区更优越、更公平、更可预期的发展环境,让企业经过理性比较后,认为留在本地是最符合其长远利益的选择。这是一种基于服务与竞争的“软性”留存策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