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探讨“哪些企业涉及挥发性有机物”这一话题时,我们首先需要明确,挥发性有机物并非特指某几家固定的公司,而是一个广泛存在于众多工业领域和生产环节中的物质类别。这些物质在常温下容易挥发成气体,参与到大气光化学反应中,是形成臭氧和细颗粒物的重要前体物。因此,从监管和治理的角度看,涉及挥发性有机物排放的企业,通常是指那些在生产工艺、产品使用或服务过程中,会释放此类化合物的经济实体。
从产业门类进行划分 首先,传统制造业是挥发性有机物排放的主要源头。这包括石油化工、有机化工、精细化工等基础原料工业,它们在裂解、合成、精馏等过程中会不可避免地产生大量有机废气。其次,涂料、油墨、胶粘剂及其类似产品的制造与使用行业,由于产品本身含有大量溶剂,在其生产、搅拌、喷涂、干燥等环节,挥发性有机物会大量逸散。再者,家具制造、汽车制造、电子产品组装等涉及表面涂装工艺的行业,喷涂和烘干车间也是重要的排放点。 从生产环节进行划分 除了终端产品制造企业,产业链上游的原料供应企业同样关键。例如,提供苯、甲苯、二甲苯等有机溶剂的生产商,其产品本身就是高挥发性有机物。此外,包装印刷企业,在使用油墨和清洗印版的过程中,也会释放这类物质。甚至在一些服务业中,如汽车维修店的喷漆业务、干洗店使用有机溶剂进行衣物护理,都属于典型的挥发性有机物排放环节。 从企业规模与管理角度划分 这类企业不仅涵盖大型国有企业与跨国集团,如大型炼化一体化基地、知名汽车制造厂,也包含数量庞大的中小型民营企业,例如遍布各地的塑料加工厂、小型印刷作坊和家具喷涂车间。随着环保法规日益严格,这些企业无论规模大小,都被纳入重点监管范围,需要采取密闭收集、末端治理等技术措施来控制排放。因此,讨论“哪些企业”,实质上是识别那些工艺流程中包含挥发性有机物物料使用、储存、转移或废弃处置活动的所有生产经营单位。当我们深入探究“哪些企业属于挥发性有机物排放主体”时,会发现这是一个与国民经济结构、工业生产工艺及环保政策紧密交织的复杂议题。挥发性有机物作为一大类化学物质,其排放并非局限于单一行业,而是渗透在从基础原料生产到终端消费服务的漫长产业链中。理解这一问题,需要我们从多个维度对企业类型进行系统性的梳理与分类。
第一大类:基础原料与重化工业企业 这类企业位于工业体系的顶端,是挥发性有机物产生的根本源头。石油炼制与化工企业首当其冲,在原油的常减压蒸馏、催化裂化、重整以及烯烃、芳烃等基础化工原料的生产过程中,工艺废气、设备动静密封点泄漏、储罐呼吸损耗等都会排放大量苯系物、烃类等物质。煤化工企业,在煤气化、煤制甲醇、煤制烯烃等工艺中,同样面临类似的有机废气排放问题。此外,合成树脂、合成橡胶、合成纤维等三大合成材料的生产企业,其聚合、脱挥、溶剂回收等工序也是挥发性有机物的重点排放环节。这些企业通常规模巨大,排放集中,是区域环境治理的重点监管对象。 第二大类:涂料、油墨、胶粘剂及类似产品制造与使用企业 这一大类覆盖了从产品生产到应用的全链条。首先是涂料、油墨、胶粘剂、洗涤剂、香水等产品的制造工厂。它们在生产中需要添加大量有机溶剂作为分散介质或稀释剂,在配料、研磨、调漆、灌装等过程中,溶剂挥发难以避免。其次是这些产品的下游应用企业,范围极其广泛。例如,汽车整车制造及其零部件企业,在电泳、中涂、面漆、清漆喷涂及烘干过程中,会使用大量油漆,产生高浓度挥发性有机物。家具制造企业,无论是实木家具还是板式家具,其表面的油漆涂装、喷涂、滚涂工序亦是如此。船舶制造、集装箱生产、轨道交通车辆涂装等行业,因其作业面积大,排放量也十分可观。此外,建筑装饰行业的现场墙面涂刷、钢结构防腐涂装,同样属于分散但总量不容忽视的排放源。 第三大类:包装印刷与印染企业 包装印刷行业是挥发性有机物排放的另一个重点领域。在纸品包装、塑料软包装、金属罐印刷等过程中,使用的油墨、润版液、清洗剂均含有挥发性有机物。特别是凹版印刷和柔版印刷工艺,使用大量溶剂型油墨,在印刷、复合、烘干工序中排放显著。印染行业,虽然以水污染治理为重点,但在织物前处理、印花(尤其是溶剂型印花)、后整理(如涂层、防水处理)等环节,也会使用和释放一些有机溶剂和助剂。 第四大类:其他工业加工与服务业企业 许多其他工业门类也包含特定的挥发性有机物排放环节。例如,电子产品制造,在半导体芯片生产的清洗、光刻、去胶工序中,会使用异丙醇、丙酮、光刻胶溶剂等;锂电池制造,在电极涂布、注液等工序可能涉及有机溶剂挥发。塑料制品加工行业,如注塑、挤出、吹塑过程中,塑料粒子受热可能释放少量单体或添加剂分解产物。橡胶制品行业,在混炼、硫化过程中也会产生有机废气。在服务业中,专业从事汽车表面维修的钣喷中心,是典型的挥发性有机物排放点;使用全氯乙烯等溶剂的干洗店;甚至大型餐饮企业的烹饪油烟中也含有一定量的挥发性有机物。 第五大类:仓储物流与废弃物处理企业 这类企业的排放容易被忽视,但同样重要。石油、化工产品的仓储物流企业,其储罐(尤其是浮顶罐)的大呼吸和小呼吸排放,是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泄漏的重要来源。加油站,在卸油、储油、加油过程中,油气挥发是主要的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方式。此外,危险废物经营单位,在处理废溶剂、废矿物油、废涂料渣等含挥发性有机物废物时,在贮存、转移和处理过程中,如果密闭措施不到位,也会造成二次排放。 总结与趋势观察 综上所述,涉及挥发性有机物排放的企业网络庞大而复杂,贯穿第一、第二、第三产业。它不仅包括人们熟知的大型化工厂、汽车厂,也深入社区周边的印刷店、汽修店和干洗店。随着环保标准的提升和“源头替代、过程控制、末端治理”综合政策的推行,这些企业正面临着从使用低挥发性有机物含量的原辅材料、改进生产工艺、加强设备密闭性,到安装高效净化装置等多方面的转型升级压力。因此,识别“哪些企业”,是一个动态的过程,其范围随着产业升级和环保政策的细化而不断明晰,核心目标是推动所有相关生产经营者共同承担起减少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改善空气质量的社会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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